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20236月委托北京恒兴华建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廊坊临空3号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现将廊坊临空3号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调查地块概况

廊坊临空3号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占地面积0.4049公顷(4049平方米),土地所有权人为万庄镇齐留犊村和周留犊村村民集体,地块现状为荒地。根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城镇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U1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地块现状为荒地。地块东至荒地,南至荒地,西至荒地(现摆放建筑材料三角铁)距29个村街回迁安置区60米,北至荒地,地块历史为农用地(林地)0.0948公顷、建设用地0.3101公顷,总面积0.4049公顷)。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了解到如下信息:

1)调查地块历史主要为建设用地(村庄宅基地),东南角部分区域为林地。

2)本地块内无任何正规或非正规的危险废物堆放场,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无任何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地块内未曾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其他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尾气排放及尾气治理设施。调查地块内无反应釜和地下储罐等槽罐。

3)地块未开展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地下水监测工作;

4)地块周边1000m范围存在敏感用地,为居民区;

5)地块周边1000m范围内历史上无大型工矿企业,均为耕地及村庄。部分地块曾用作蔬菜大棚,蔬菜大棚经过三年土壤自净不会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地块东北侧450米处曾有一砖厂,于2002年废弃,2016年居民利用废弃砖厂旧址建鱼塘,2020年鱼塘废弃;东北侧290米,于2014~2020年间曾存在一养殖鱼塘,主要养殖淡水鱼,规模较小;东南侧800米处有一个体养牛场,养殖规模20-30头,规模较小,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养殖区域均已硬化且采用干清粪工艺;地块南部有大棚种植区域,2020年后拆除;老四干渠位于调查地块北侧500米处,于2020年底进行改线施工,河道北移,新四干渠位于调查地块北侧900米处,调查范围内无排污口,现状良好,不属于黑臭水体,无生产及生活污水汇入。

三、调查结果

调查地块不会受到污染,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要求,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地块可作为城镇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U12)进行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联系人:刘福志
联系电话:13931617990
五、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北京恒兴华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丹
联系电话:15303362433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35号院1号楼5层A517号房间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