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20236月委托北京恒兴华建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廊坊市2023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现将廊坊市2023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调查地块概况

廊坊市2023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广阳区万庄镇周留犊村、潘村,占地面积1.2000公顷(12000平方米),土地所有权人为万庄镇周留犊村、潘村村民集体,根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城镇机关团体用地(行政办公用地A1),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地块现状北部区域场地平整,未施工;地块南部区域为荒地;地块内北部和东部各有一变压站,地块东侧部分区域为中铁上海工程局项目部,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6.512978416°,北纬:39.543047413°。地块东至中铁上海工程局项目部,南至荒地,西至荒地、中国华冶科工集团临建房,北至中国华冶科工集团项目部,地块历史为农用地1.2000公顷(耕地0.1342公顷、果园0.7055公顷、林地0.0489公顷、农村道路0.1249公顷、沟渠0.1865公顷)。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了解到如下信息:

1)调查地块历史为农用地。

2)本地块内无任何正规或非正规的危险废物堆放场,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无任何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地块内未曾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其他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尾气排放及尾气治理设施。调查地块内无反应釜和地下储罐等槽罐。

3)地块没有开展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地下水监测工作;

4)地块周边1000m范围存在敏感用地,为居民区;

5)地块周边1000米范围内历史上无大型工矿企业,均为耕地及村庄,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流向由东南向西北。老四干渠位于调查地块北侧570米处,于2020年改线施工,河道北移,不在本次调查范围内。地块西南部200米处有零星蔬菜大棚,蔬菜大棚于2018年建设,2020年拆除,且位于地下水位侧游,不会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

三、调查结果

调查地块不会受到污染,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要求,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地块可作为城镇机关团体用地(行政办公用地A1)进行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联系人:刘福志
联系电话:13931617990
五、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北京恒兴华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丹
联系电话:15303362433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35号院1号楼5层A517号房间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